索引號 | 1008003015157/2022-02569 |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溫州市嘉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局檢查組于2022年11月16日,對你公司2021年度采購代理機構執業進行檢查,檢查情況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溫州市嘉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09日,注冊地位于浙江省溫州市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六路2180號旭日小區1幢612室A(僅限辦公使用),法定代表人為林中益。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招投標代理服務;采購代理服務;政府采購代理服務等。
二.檢查情況
本次檢查抽查了2021年甌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智慧管案件處置服務項目、鹿城區2021年老舊小區、民房(電氣線路)集中改造項目、溫州12328電話服務中心服務外包,檢查內容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評審過程、中標成交、保證金、合同管理、質疑答復等10個環節等方面情況進行了檢查。
經檢查,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招標代理委托合同簽訂不規范,違反《政府采購法》第20條規定;2.政府采購合同未及時公告。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50條、財庫〔2015〕號135號規定3、采購人未委托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違反財政部令第87號第45條。
三.處理決定
為加強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根據《政府采購法》和其他法律有關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對以上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自收到本處理決定書15日內,書面報送我局。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溫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三個月內向龍灣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理決定不停止執行。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