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溫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草案)》。 制定煙花爆竹管理地方性法規,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加強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舉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規制定,多次組織專題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及時開展立法審查;市人大常委會提前介入,跟蹤調研法規草案起草,為審議工作奠定了扎實基礎。據了解,該規定草案進一步理順了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體制,明確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區域及地點,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行性。 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及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職情況的報告;關于提請審議歷史文化街區和名村相關保護規劃的議案;關于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溫州市電梯安全條例》貫徹實施,《浙江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貫徹實施,動物防疫、野生動物保護“兩法兩條例兩決定”貫徹實施等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報告。會議書面印發市政府關于2020年我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落實情況的報告、市檢察院關于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報告。 會議還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并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葛益平勉勵新任命干部增強大局意識、法治思維和為民情懷,為續寫創新史、爭創先行市作出貢獻。圍繞人大工作,他強調,要有序推進地方立法工作,牢牢把握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深入做好法規調研、起草、審議等各環節工作,扎實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全力抓好當前重點監督工作,開展好《浙江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執法檢查,積極穩妥推進監委專項工作監督。要精心組織開展代表主題活動,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有效推動問題解決,更好地為“十四五”開新局凝聚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秘書長出席會議。市政府有關副市長和市監委、市中院、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記者 葉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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